從今天起,為方便群眾申辦出入境證件,市公安局推出兩項便民新舉措,在全市增加17個出入境記錄查詢受理點,同時,赴臺灣再次旅游簽注最快當日可取。
隨著我國對外交往日益頻繁,出入境活動與群眾日常生活聯系愈發緊密,在出入境證件遺失補辦、就業、教育、納稅等方面需要核查出入境記錄的情況越來越多。
記者昨天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了解到,為了方便群眾就近查詢出入境記錄,北京市16個公安分縣局的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增設了出入境記錄查詢專用窗口。申請人須本人憑借出入境證件或者二代居民身份證,就近選擇任意一個公安分縣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免費查詢,查詢范圍為2007年以來的本人出入境記錄。據了解,此項業務不能由他人代為申請。
警方提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查詢出入境記錄,需由監護人陪同申請辦理。辦理時需交驗申請人的出入境證件或者戶口簿原件、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及能夠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并提交復印件。
另外,本市戶籍居民赴臺灣再次旅游簽注取證時限縮短。通過簡化程序,全市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本市戶籍居民赴臺灣再次旅游簽注業務,最快可當日取證。此前,辦理此項業務需要10個工作日,網上預約辦理也要8個工作日。今后,絕大部分符合條件的再次旅游簽注當天可取,但也不排除一些個別情況,例如大廳快下班了才去辦理、辦理人姓名和嫌疑人同名需要核查等。
據了解,赴臺灣再次旅游簽注當日可取業務受理范圍為:已持有效期為三個月以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北京戶籍居民再次申請赴臺灣地區個人或團隊簽注。申請團隊簽注還需提供具備經營赴臺旅游業務資質的旅行社開具的參團費用發票。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及旅行社領隊暫不能辦理此項業務。(記者 孫宏陽)
(責任編輯 :史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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