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金縣城一些居民反映稱,該縣古城的旅游觀光車,原來小孩是免費,但近來按人頭收費,嬰兒也收1元。日前,織金縣織金古城管理處副處長徐立章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樣的收費不妥當,已對公司下發整改意見書。
市民:嬰兒也收費不合理19日中午,織金縣城天氣酷熱。許女士帶著兩歲多兒子去古城步行街。“天很熱。”許女士把兒子抱上觀光車,管理人員讓她交1元錢。原來小孩不收,現在怎么收1元呢?管理人員說這是新規定。
許女士說:“要收,小孩也應該只收半價。”但管理人員還是讓她交1元。對此規定,一些附近居民不滿。他們認為,收費1元,對外地旅客或許沒多大影響,“但當地老百姓要經常坐車,增加了負擔。”附近居民張先生說,他經常接送上幼兒園的孩子,一個月得增加幾十元。附近很多居民告訴記者,孩子收費也只能收半價,嬰兒也按人頭收費,不太合理,“娃娃抱著或者背著,又不占座位。”
公司回應:成本增加所致織金縣東旭汽車管理服務公司負責人陳光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按人頭收費,主要原因是成本增加。原來是電瓶車,現在換成汽油車,管理員工的工資也增加了1/3以上。還受到城區免費自行車和公交車早出車晚收班的影響,坐觀光車的居民也開始下滑。再加上附近有兩三所小學和幼兒園,以及縣婦幼保健院,免費乘坐觀光車的人數明顯增加。
另外,今年納雍縣“4·04”交通事故,小孩理賠也按大人標準,這又給公司增加了運營管理成本。按人頭收費1元,“實屬無奈”。
記者看到,這些旅游觀光車,含駕駛員每車能坐14人。據陳光明介紹,公司有7臺觀光車,需要10名駕駛員,加上管理員工,共有20多個工作人員。
古城管理處:這樣收費不妥當織金縣織金古城管理處副處長徐立章說,管理處接到投訴后進行了調查,認為這樣收費有失妥當,對公司下發整改意見書,要求整改。
目前,管理處和公司正在制定新的運營方案,將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1款規定,觀光車一車次可以免收一個小孩車費,緩解居民負擔。
(責任編輯 :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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