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近日發布公告,將《旅行社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兩部行政法規進行了合并修訂,形成了《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在本月底之前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條例不但對旅行社、在線網站進行了更嚴格的監管,還對游客的黑名單制度進行加強和完善。
本次旅行社條例共有114條,最大亮點就是每項條文從各方面進行了詳細表述,細化了旅游法的相關規定,使得操作性更強。
本次公開的修訂意見中,在保障游客權益的同時,也對文明出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規定如果游客因不文明行為被記入黑名單,將有可能被限制出境!

游客的不文明行為
20名旅客因不文明行為納入黑名單
從國家旅游局制定游客黑名單制度以來,已有20名游客被納入黑名單。
江蘇游客王聲(男)、安徽游客張艷(女)
在南京參加了由中國康輝南京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組織赴泰團隊游,該旅游團乘坐泰國亞洲航空公司由曼谷飛往南京。登機后,由于座位調換的原因,引起兩人不滿。就餐時,兩人與空服人員發生爭執,最后對空服人員謾罵、恐嚇和威脅。因事態危害航空安全,機組決定飛機中途返航。
北京游客周躍(男)

在昆明飛往北京的航班上,強行打開飛機應急艙門, 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他的違法行為予以治安拘留15日處罰。
陜西游客李文春(男)
在陜西省吳起縣勝利山景區內,攀爬紅軍雕塑照相,被其他游客拍照記錄后在網上傳出,引起公眾廣泛譴責,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
遼寧游客華玉敏(女)、王玉玨(女)
乘坐大連至深圳航班,在飛機上因調整座椅問題與他人發生爭吵、打鬧,因擾亂公共交通秩序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
四川游客唐代東(男)
在青海某景區游覽時,攀爬主題雕像照相,并將照片在網絡上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四川游客肖燕(女)、劉鵬(男)、重慶游客賴素芳(女)、王海燕(女)

參加由重慶匯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的赴泰國旅游團,該旅行團由于航班延誤,返回重慶時間推后一天。在航班延誤期間,肖燕拒絕聽從領隊勸阻,煽動游客對抗泰國警方執行公務行為,散布警方打人等不實信息,以拒絕登機要挾賠償,干擾泰國曼谷機場工作人員及領隊履行職務,辱罵領隊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終擅自脫離團隊,未隨團返回。
湖南游客黃建魁(男)
參加成都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的赴都江堰青城山一日游團隊,合同中不含其小孩門票費用,因其小孩身高超過1.2米,景區工作人員要求購票,該游客因此與隨團導游發生爭執,并造成導游頭部受傷。
上海游客榮嘉欣(男)
與妻子從上海抵達日本札幌擬赴沖繩旅行。夫妻二人在札幌入住酒店附近的便利店購物,因妻子在付款前即撕開包裝食用,遭到店員制止,并被告知不得在店內進食,該游客認為店員有辱其妻,隨即揮拳毆打店員,導致該店員鼻子和臉受傷。
四川游客施驁(女)、高自祥(男)、袁秀芬(女)
參加四川上航假期國際旅行社組織的赴柬埔寨旅游,乘坐柬埔寨吳哥航空公司航班從柬埔寨暹粒返回成都,登機后與后排游客發生爭執、辱罵和推搡,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誤約1小時。
湖北游客楊志方(男)
參加旅行社組織的赴臺灣旅游,因就餐時要求領隊調換本桌兩個團友的座位未得到滿足,對領隊實施了謾罵、吐痰、侮辱和毆打等行為,造成惡劣影響。
云南游客杞在福(男)

參加旅行社組織的赴臺灣旅游,在臺東縣富山漁業資源保育區參觀游覽時,盜采活體珊瑚共計0.5公斤,違反當地環保法相關規定,被法院處以4000元新臺幣的罰款。
黑龍江游客康玉山(男)、戚昕光(女)
在三亞參團旅游行程中,因早晨集合遲到被導游催促,隨后在旅游過程中,借口各種原因,多次辱罵導游,并毆打導游,此行為的視頻在網上傳播,影響惡劣。導游在整個帶團服務過程中始終保持克制,沒有與康玉山、戚昕光發生沖突。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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