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的房子并不需要“包租公”,因為市中心房子向來不愁租客,雖然這種機構的存在會使租房市場標準化,但增加了房租成本,而這最終還是會轉移到租客身上。
近日,住建部發布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的指導性文件,未來有望建立官辦租房信息平臺,在供個人發布信息的同時呈現中介信用檔案,鼓勵社會“包租公”(經營住房租賃的機構)發展,支持開發商持有出租房源。雖然目前還沒有非常明確的細則出臺,但是筆者認為這樣的指導性政策非常有必要。
為何這么說?近年,筆者常接到一些租房投訴或抱怨,比如租客已經跟業主談好價格了,準備簽合約了,沒想到業主因找到出更高價格的租戶而臨時毀約;或是有些房子長期空置,雖然經常有中介了解情況,但就是遇不上合適的租客。而這些矛盾,相當部分是因為房屋出租市場價格混亂,房源、價格不公開、不透明導致的。
有人建議,“包租公”們應根據市場行情對出租房的價格有一個統一標準,什么地方什么房型價格是怎樣的,同時,這類型的機構還可以提供一定出租房額外服務,比如定時對一些空置的房源進行清潔整理等。但筆者覺得,其實市中心的房子并不適合這樣的形式,因為市中心房子向來不愁租客,雖然這種機構的存在會使租房市場標準化,但增加了房租成本,而這最終還是會轉移到租客身上。
不過,這種方式非常適合旅游地產、文化地產甚至養老地產等項目,近年房企大規模發展旅游地產,這些樓盤一般都位于三四線城市或是一二線城市的郊區,樓價便宜吸引了大量投資客去投資,大多數的投資者購買后打算長線持有,短期只租不售,但租客源確實很難尋找,如果有這樣的經營住房出租機構,將空置房源長期租賃再進行一番包裝,那么既可以方便業主又可以給租客帶來便捷,平臺的力量當即顯現。
(責任編輯 :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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