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陳云青通訊員蔡珍貴呂雄偉)許先生幾天前從外地到石獅出差,入住石獅市區的一家酒店。退房結算時,前臺服務員以客房地毯被燙壞為由,扣留了他300元住宿押金,對此許先生表示不解,他認為地毯是自己入住之前就被燙壞的,雙方由此引發糾紛。
許先生表示,他入住酒店時并沒有認真檢查地毯,而服務員也沒提醒他要注意檢查。“現在突然讓我為地毯上所有被燙傷的洞埋單,這不是坑人嗎?”許先生要求酒店退還300元押金遭到拒絕。昨日,許先生撥打了12315申訴舉報電話,向工商部門投訴。
石獅市特營工商所調解人員在了解情況后表示,酒店沒有及時提示許先生入住前檢查客房內物品,并無法舉證有多少燙洞是許先生造成的,因此,要求消費者賠償300元并不合理。通過調解,酒店最終補償消費者許先生價值300元的房費抵用券,許先生表示同意。
工商部門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入住賓館酒店時,應先檢查好客房易損設施,遇到已被損壞的設施應即時告知酒店,以免遭遇此類糾紛。
(責任編輯 :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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