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4日)本報刊發《赴滇游頻現老年人價格歧視》一文引發業界關注,隨后北京商報記者又接到游客爆料稱,旅游產品收取附加費行為并不僅限于云南旅游線路。記者調查了解到,旅游市場上針對某類特定人群收取附加費的現象也不少見,并且不僅針對老年人,針對不同地域、不同職業的人都出現收取附加費的情況。
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現在針對特定人群收取附加費的基本都是低價購物旅游團。國內現在四川、云南兩條線路的低價旅游團收取附加費的情況較為嚴重,主要因為四川、云南兩地的旅行社在設計線路時,根據購物能力對市場進行細分,惡意低價競爭,并以此模式經營多年,早已形成固定模式。四川是針對年齡、職業有嚴格要求,云南則針對地域、年齡、職業都有嚴格要求。此外,涉及出境的港澳和澳新低價旅游線路也存有這種現象,而且更為復雜,針對地域、年齡、職業甚至民族都有特殊的規定和要求。
針對年齡收取附加費用的線路一般只涉及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其根源就是目的地旅行社認為這部分游客購物能力不足,因此需要收取附加費以填補部分利潤;針對職業收取附加費用的線路一般涉及教師、醫生、記者、律師四類,是因為這類游客購物能力差又容易出現投訴,目的地旅行社希望以收取附加費形式減少這部分游客的比例。王先生是一名教師,他就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在去年參加澳新12日游的時候因為職業問題被加收了3000元附加費。
針對特定人群收取附加費用已存在多年,早成為業內常態。廣東決策研究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李銘建認為,這種行為主要靠政府積極引導,旅行社自我規范,提高旅游線路的服務模式和服務質量。“選擇這類旅游線路的游客一般都是價格敏感型,認為價格凌駕于服務之上,但是到達旅游目的地后又可能多有挑剔,引發投訴,周而復始,惡性循環。想要改善這種情況,還是需要時間,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市場慢慢進行篩選、淘汰,相應的行為也會隨著減少。”
(責任編輯 :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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