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合肥新橋機場在對旅客安檢時,一名旅客由于充電寶不符合安全標準,被禁止攜帶乘機。未料該旅客當即發飆,并與機場安檢人員玩起“捉迷藏”,最終因威脅到航空安全,被移交機場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處理。
據悉,5日19時左右,機場安檢員在對這名乘坐3U8246航班前往昆明的旅客進行檢查時,發現其隨身攜帶的充電寶標識不清,不能通過安全檢查。安檢員告知其不能攜帶登機,需要自行處理掉,這名旅客當即發飆,揣起充電寶就跑,試圖往安全隔離區內沖,被安檢員制止。隨后在處理過程中,這名旅客又將充電寶藏于安檢通道玻璃接縫處,這些動作都被現場監控清楚記錄。由于該旅客行為已嚴重干擾安檢正常工作,且威脅航空安全,被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據機場安檢站工作人員介紹,劣質充電寶安全性差,容易因發熱或短路而產生火花或發生爆炸。一旦發生類似情況,在地面時尚可處理,若在飛行中的航空器內發生意外,無疑會對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提醒]哪種充電寶可以攜帶登機?
國家民航局明確規定:乘客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充電寶,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此外,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不得超過兩個。
簡單來說就是:充電寶不能托運,符合標準但隨身攜帶不能超過兩個,飛機上也不能使用。一旦違反規定,公安機關可根據情節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 :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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